我國警方追緝境外逃犯的一般流程/CFP
  □晨報記者 王亦菲 實習生 王珍妮
  今年7月22日開始,公安部部署開展為期半年的“獵狐2014”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。
  獵狐行動已滿百日,上海公安機關從美國、澳大利亞、法國、新加坡、日本、菲律賓等14個國家和地區抓獲22名在逃經濟犯罪嫌疑人,尤其是在南美、南太平洋和西歐等國家和地區取得了突破。
  悉心調查脫下嫌犯“馬甲”
  這次“獵狐2014”行動涵蓋了合同詐騙、職務侵占、非法集資、商業賄賂、金融證券犯罪等近90個罪名。多數逃犯流亡時間較長,22名逃犯中出逃時間5-10年的6人,10年以上的5人,可見出逃5年以上的占總數一半。而其中不少人在當地已經獲得合法身份,取得綠卡或居留權,給抓捕、身份核實帶來更大難度。
  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總隊長徐長華說,對逃往澳大利亞、美國等“漂白”身份的境外逃犯,警方必須通過各種方法將其“馬甲”褪去,掌握最新動態。
  “比如前跨國公司高管金某受賄2萬美元,逃往美國14年,並獲得了加拿大身份。此後,金某利用加拿大護照返回過上海探親。”
  警方掌握這個情況後,立刻針對其新身份進行調查,最終成功鎖定了其“漂白”身份,及此前數次回國的信息。
  2014年8月18日,是金某44歲的生日,他帶著妻子和三個孩子從溫哥華回國。在飛機降落在浦東機場後,他意外地發現,等待他的不是一場籌備已久的生日宴,而是上海警方。
  被抓者中有10人被勸返
  除了技術上的支持,“獵狐行動”成果斐然的另外一個重要原因是機制上的保障。
  由於22名逃犯涉及21起案件,警方特地開展了單獨追逃小組,並將最高法、最高檢、公安部、外交部聯合制定的《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稿》發到每一個境外逃犯的親屬手中,有效促成一大批在逃經濟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。22名逃犯中,有10人被成功勸返。
  同時,上海警方通過與當地警方、使領館工作人員、警務聯絡官等,順利摸清了逃犯在當地的落腳點。
  目前,中國已經在30多個國家派駐了警務聯絡官,利用《聯合國反腐敗公約》平臺開展追逃追贓國際合作也取得積極進展。在徐長華看來,此次“獵狐”行動中國際警務協作的提升,也將為未來我國建立健全防逃、控逃、追逃的長效機制,做出有益的探索。
  據悉,“獵狐2014”開展百日,中國警方已從40餘個國家和地區緝捕勸返在逃經濟犯罪嫌疑人180名,其中,緝捕104名,勸返76名,涉案金額千萬以上的44名,緝捕數已超過去年全年總數。
  [案例]

  47歲外逃犯:“17年了,我一直仔細數著日子”

  被捕那一刻
  上海警方從未放棄過對張成的追捕。2011年6月,公安機關輾轉聯繫上張成在雅加達的關係人,得知幾年前張成曾電稱已經取得印尼身份,併在巴釐島從事導游工作。公安機關立即在全球範圍內發佈“紅色通報”。
  今年7月,“獵狐2014”行動展開。9月1日23點許,張成正在旅行社開會,他怎麼也沒想到,大門一開,衝進來一群人。“警察用上海話說 ‘你知道我們為什麼來找你吧,你知道自己做了什麼吧’,當時我就知道,時間到了。”
  聽到前來抓捕他的民警吐露上海口音時,張成沒了最後一絲僥幸,也未想過反抗,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從未有過的坦然和一點驚訝。“17年了,我一直仔細數著日子。我沒有自首的勇氣,但是有服法的準備。”
  位於浦東的上海市第一看守所內,海外逃亡17年的張成(化名)今年47歲,但頭髮已有些花白。對於現在的處境,張成表示:“我一直想著會有這一天的,我完全能接受。我甚至想過,如果真的運氣好沒被抓,我到60歲就回來自首。”
  假冒銀行經理騙走千萬本票
  1997年8月1日,在本市某家銀行的溧陽路營業所內,張成冒充銀行經理,伙同他人以“手拉手”存款短期內即可支付高額利息為名,用一張偽造的“企業存款證實書”將本市某事業單位的一張面額為1000萬元人民幣的銀行本票騙走,並迅速實施轉賬、提現等行為,造成被害單位巨額財產損失。
  8月13日,是約定的支付息差日,存款單位卻未能如期收到高額息差,資金掮客“張經理”也聯繫不上。該單位財務到銀行一查,發現銀行根本沒有收到過該筆存款,當即報警。
  案發十餘天,警方很快就查明瞭假冒銀行“張經理”的真實身份。但是,此時聽到風聲的張成已經從上海逃亡,通過在黑市花費1.7萬美元購買的假身份證從海口機場出境,前往印度尼西亞首都雅加達。
  原本,張成還想逃到第三國,但是購買的假身份證在第二次使用時就被髮現,他只能先在印尼停留下來。他沒想到,這一獃就是17年。
  被騙6次才拿到當地身份證
  “境外逃亡的日子比想象中還要艱難。”當年30歲的張成完全不會英語,也說不來印尼話,剛到印尼的頭一年,他一直躲在雅加達的山區內,邊學習語言,邊躲避追捕。很快,隨身攜帶的六七十萬元已經花完。“主要是用來買黑市的假身份證,我在印尼沒有合法身份,天天要躲著警察。”
  也許正是印證了印尼當地的諺語:“魔鬼的錢都用在了魔鬼身上。”張成在購買假身份證的過程中屢次受騙。“來得快,去得也快,因為不應該是你的。”張成說,“前六次賣家都說得很好聽,說保證能用。結果有些是拿了錢就消失了,有些給的根本是粗製濫造的,一眼就能識破”。
  直到第七次,張成在印尼雅加達的一個村子里居住半年以後,當地的村長給他辦了一張真的身份證。他這才真正在當地安定了下來。
  17年不敢說一句上海話
  在印尼17年,張成去過印尼90%以上的地方,足跡遍佈蘇門答臘島,爪哇島,加里曼丹島等,做過棕櫚紙,發掘過礦區,養過石斑魚,草蝦等。
  1998年,印尼發生的“排華事件”,張成在印尼的日子很不好過,連續兩個星期隔三天都要面臨警察上門盤查。“冤枉錢花了很多,住在公寓房裡,每個公寓每三天要交5000元人民幣,去請警察或者軍人來保護。一共大概交了兩個星期。他們知道我有問題,我每次都拿出一筆不菲的錢擺平。”
  為了躲避上海警察的追捕,張成不敢說一句中文。“要麼說著蹩腳的當地話,要麼就是裝傻,從來不敢透露自己來自哪裡。”直到2000年,張成在朋友的介紹下,做起了導游。“我想已經過去幾年了,事情差不多也淡化了,不然我也不敢出來做導游。”
  為了謹慎起見,張成一開始只帶港澳台旅行團,內地團還是不敢接。“大概是因為我普通話說得好,點名要我的團越來越多,再加上後來大陸游客越來越多,我也開始陸續接一些內地團,但我從來沒有說過一句上海話,一直裝作不懂。”
  張成說,外逃17年,他多次動搖想自首,但是因為種種顧慮最後還是沒有下決心。“擔心回來要坐牢,擔心在印尼的家人,擔心上海的老母親,太多顧慮。”
  自覺對不起多位家人
  落網後,張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,他唯一感到愧疚的是自己的家人。“一個是自己的老母親,這麼多年都沒回過家,都沒好好孝敬年邁的媽媽。一個是我原本在中國的家庭。”張成說,逃亡前自己僅和妻子說去出差,一句交待都沒就一走了之。離家時,女兒年僅6歲,此後再無聯繫。後來,妻子到法院申請了離婚。“我現在知道了,女兒已經快大學畢業了,可我連女兒讀的是什麼專業都不清楚。”
  還有一個家庭則是張成在印尼重組的新家。“我沒有聯絡她們,也許新聞播出後,她們就會知道了。我覺得他們會理解我,我也希望出去後能好好對待他們。”
  說到這兒,張成神色才有了些微波動:“一時貪欲害了自己,也害了兩個家庭。希望自己的經歷能起到一點警示作用,並希望通過你們(媒體)勸那些和我一樣在逃的嫌疑犯回來自首。”
  採訪中,記者註意到張成的口音已經完全變了,絲毫聽不出是上海人。“我是上海人,標標準準的上海人。但我是特意迴避我的口音。現在講回來,慢慢調整,但一時半會改不回來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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